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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 侯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索 引 號: | 11140981012790572U-2/2022-00010 |
標 題: | 侯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侯馬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侯馬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文 號: | 侯政辦發(fā)〔2022〕10號 | 發(fā)布日期: | 2022-04-22 |
主題分類: | 其他 | 主 題 詞: | 儲備糧管理、輪換 |
各鄉(xiāng)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侯馬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侯馬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侯馬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1.《侯馬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2.《侯馬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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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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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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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馬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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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發(fā)揮市級儲備糧宏觀調控作用,維護糧食市場穩(wěn)定,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山西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和《臨汾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市級儲備糧的計劃、儲存、動用及監(jiān)督等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市級儲備糧,是指市人民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jié)全市糧食供求,穩(wěn)定糧食市場,應對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fā)事件等情況的原糧。
第三條??市級儲備糧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調控順暢、安全有效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全力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建立健全市級儲備糧工作機制,按照國家和省下達的儲備糧總量計劃或者動態(tài)調整要求,確定市級儲備規(guī)模,制定、下達市級儲備糧計劃。
第五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落實市級儲備糧計劃,建立健全市級儲備糧業(yè)務管理制度,加強糧食儲備信息化建設,對市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級儲備糧貸款利息、保管費用和輪換費用(以下統(tǒng)稱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保證及時足額撥付,并對市級儲備糧財務執(zhí)行情況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市級儲備糧相關工作。
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按照國家、省、臨汾市有關規(guī)定,保證市級儲備糧信貸資金需要。
第六條??承擔市級儲備糧儲存任務的單位(以下簡稱承儲單位)負責市級儲備糧的日常運營管理,對承儲的市級儲備糧品種、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
承儲單位應當在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開立基本賬戶,并接受信貸監(jiān)管。
第七條??未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市級儲備糧。
第二章??計??劃
第八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省下達的儲備糧總量計劃、本市宏觀調控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市級儲備糧計劃(其中口糧比例不低于70%),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級儲備糧計劃,會同市財政部門和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制定、下達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承儲單位應當根據所下達的計劃,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條??市級儲備糧按照規(guī)定實行均衡輪換。
承儲單位應當結合市級儲備糧的儲存品質和入庫生產年限,逐級提出輪換計劃申請,經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財政局和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承儲單位應當將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財政局和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
第三章??儲??存
第十二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布局合理、節(jié)約成本和便于監(jiān)管的原則確定承儲單位。承儲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倉容規(guī)模達到市級儲備糧安全儲存的規(guī)模,倉儲條件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二)具有與糧食儲存功能、倉型、進出方式、品種、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
(三)具備糧食儲存安全需要的智能化倉儲設施和信息化管理技術;
(四)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糧食常規(guī)質量、儲存品質以及主要食品安全指標檢驗的儀器和場所;
(五)具有經過專業(yè)培訓合格的糧油保管員、糧油質量檢驗員等管理技術人員;
(六)運營管理和信譽良好,無違法運營記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承儲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執(zhí)行儲備糧管理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范和市(縣)級儲備糧管理的各項制度;
(二)保證入庫的市級儲備糧達到收購、輪換計劃規(guī)定的質量等級,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常規(guī)質量、儲存品質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標。儲存期間,每年應不少于2次對庫存糧食的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進行檢測,并建立質量檔案;
(三)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保證市級儲備糧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做到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四)建立健全儲糧安全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五)對儲存管理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按照要求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按照隸屬關系及時上報;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承儲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報糧食收儲數量;
(二)通過以陳頂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轉、虛假購銷、虛假輪換、違規(guī)倒賣等方式,套取糧食價差和財政補貼,騙取信貸資金;
(三)以市級儲備糧和儲備設施、設備為債務作擔保、清償債務或者進行期貨實物交割;
(四)利用市級儲備糧進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務以外的其他商業(yè)經營;
(五)在市級儲備糧出庫時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調換標的物,拒不執(zhí)行出庫指令或者阻撓出庫;
(六)擅自串換品種、變更儲存庫點和倉號;
(七)因延誤輪換或者管理不善造成輕度不宜存、食品安全指標超標;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市級儲備糧的輪換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交易方式進行,優(yōu)先輪換庫存中接近不宜存或者儲存時間較長的儲備糧。承儲單位應當在輪換計劃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市級儲備糧輪換,未經批準超過規(guī)定輪換架空期的,不能享受相應的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補貼。承儲單位可以從各項節(jié)余資金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儲備糧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市級儲備糧輪換風險等支出。
第十六條??承儲單位依法被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其儲存的市級儲備糧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負責調出另儲。
第四章??動??用
第十七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財政局建立市級儲備糧動用預警機制,加強對需要動用市級儲備糧情況的監(jiān)測研判,適時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建議。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動用市級儲備糧:
(一)全市或者部分區(qū)域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二)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fā)事件需要動用市級儲備糧的;
(三)市人民政府認為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需要動用市級儲備糧的,由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動用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動用方案應當包括動用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使用安排、運輸保障、補庫時間、價差處理和費用補貼等內容。
第二十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市級儲備糧動用方案下達動用命令,由承儲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緊急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以直接決定動用市級儲備糧并下達動用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市級儲備糧動用命令。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財政局會同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參照省級儲備糧費用補貼標準并結合我市實際建立市級儲備糧費用補貼動態(tài)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保管成本變化、企業(yè)管理方式、企業(yè)改組改制等情況合理確定財政補貼標準。
第二十二條??市級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實行定額包干,由市財政局根據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申請,及時、足額撥付至承儲企業(yè);市級儲備糧輪換費用補貼由市財政局在輪換計劃下達后,按規(guī)定的標準預撥70%補貼費用,剩余30%費用補貼在完成輪換計劃,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行撥付;市級儲備糧貸款利息實行據實補貼,由市財政局按照同期貸款利率,同農業(yè)發(fā)展銀行清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克扣市級儲備糧貸款、貸款利息和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
第二十三條??市級儲備糧的入庫成本和貸款規(guī)模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定,承儲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市級儲備糧入庫成本和貸款規(guī)模。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財政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承儲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一)市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和管理狀況;
(二)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及動用命令的執(zhí)行情況;
(三)市級儲備糧費用補貼使用情況;
(四)市級儲備糧倉儲設施、設備;
(五)市級儲備糧的有關資料、憑證;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審計機關依法對市級儲備糧的財務收支情況實施審計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承儲單位對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干涉監(jiān)督檢查活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法律責任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guī)定要求下達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和撥付費用補貼的;
(二)不組織實施或者擅自改變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及動用命令的;
(三)干預承儲單位正常運營的;
(四)發(fā)現市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存在問題不予糾正的;
(五)發(fā)現危及市級儲備糧儲存安全不立即采取措施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承儲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承儲任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市級儲備糧進行期貨實物交割的;
(二)以儲備設施、設備為債務作擔?;蛘咔鍍攤鶆?/span>的;
(三)擅自串換品種、變更儲存庫點和倉號的;
(四)因延誤輪換或者管理不善造成輕度不宜存、食品安全指標超標的;
(五)入庫的市級儲備糧未達到收購、輪換計劃規(guī)定的質量等級和國家規(guī)定的常規(guī)質量、儲存品質和食品安全指標的;
(六)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市級儲備糧賬實不符、賬賬不符的;
(七)拒不執(zhí)行或者擅自改變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的;
(八)拒絕、阻撓、干涉監(jiān)督檢查的;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擅自更改、擠占、挪用、克扣、騙取市級儲備糧入庫成本和貸款規(guī)模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職人員在市級儲備糧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的,由有權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2016年9月12日印發(fā)的《侯馬市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侯政辦發(fā)〔2016〕59號)同時廢止。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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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馬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xù)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切實加強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做到儲備糧輪換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實現市級儲備糧管理的良性循環(huán),保證市級儲備糧的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儲備糧輪換,是指在保持儲備規(guī)模不變的前提下,以符合國家糧儲備標準的新產糧替換庫存糧。
第三條??市級儲備糧輪換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必須按照管理權限,報市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四條??市級儲備糧輪換必須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糧食政策。要準確分析市場信息,按照適時輪換、均衡有序、保質保量、管好用好輪換費用補貼和節(jié)約費用的原則,切實加強管理,提高輪換效益。
第五條??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的相關部門和市級儲備糧承儲企業(yè)從事市級儲備糧輪換業(yè)務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輪換組織實施
第六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年度輪換計劃,會商市級有關部門于每年12月底前下達下一個年度輪換計劃。
第七條??市級儲備糧承儲單位應于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輪換計劃上報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市有關部門安排,落實完成市級儲備糧油輪換的具體業(yè)務。
第八條??市級儲備糧輪換企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市有關部門下達的輪換計劃,及時組織銷售輪出糧,購入符合質量標準的新產糧,全面完成出入庫各項具體工作。要嚴格使用市級儲備糧賬表卡,建立和完善市級儲備糧輪換業(yè)務檔案,按時上報輪換旬報,按月上報《市級儲備糧收支平衡表》。輪換企業(yè)負責人對市級儲備糧賬表卡,以及輪換數量、質量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市級儲備糧輪換按照均衡輪換的原則,市級儲備小麥輪換按總量50%的比例進行總量控制。
第十條??市級儲備糧輪換采用先銷后購、先購后銷、邊購邊銷等方式進行,輪出后應盡快組織輪入,確保儲備庫存充足。依據市政府指令以儲備輪換調控市場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市級儲備糧輪換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要通過規(guī)范的交易批發(fā)市場及相關網上交易平臺公開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也可采取直接收購、邀標競價銷售等方式進行,做到承儲單位領導班子決策,全程留痕備查,相關憑證、資料存檔期不少于6年。
第十二條??市級儲備糧輪換時須將相關輪換購銷合同或協(xié)議進行報備,在輪換出入庫前憑計劃和備案合同辦理市級儲備糧出入庫通知書,同時報告農發(fā)行開戶行。在輪換過程中實行輪換情況旬報制,以便有關部門掌握進度,跟蹤監(jiān)督。
第十三條??市級儲備糧在規(guī)定輪換年度內,因先銷后購形成暫時空庫的,輪換架空期原則上不得超過4個月,如遇特殊情況,在市級儲備糧輪出后不能按時輪入的,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因重大自然災害、突發(fā)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開展輪換的,原則上應在不可抗力因素發(fā)生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延期輪換。
第十四條??市級儲備糧輪出倉號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輪換過程中確需調整輪入倉號的要按程序進行申請,經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調整。輪入的新產糧不得與不同性質、品種、生產年度的糧油混存,不得超設計倉容儲存糧食。禁止將不具備安全儲糧條件的倉作為輪入倉。
第十五條??市級儲備糧油輪換實行入庫驗收制,具體輪換驗收辦法由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
第三章??輪換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市級儲備糧輪換,以糧食儲存品質指標為依據,以儲存年限為參考標準。根據糧食儲存品質判定規(guī)則及相關國家標準評價結果,不宜存的市級儲備糧,必須及時提報輪換申請;接近不宜存或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要按照先入先出、確保儲存安全、提質增效的原則提報輪換申請。參考儲存年限:以當年生產的糧食入庫計算,小麥4年。
第十七條??輪入市級儲備糧的質量必須達到國標叁等及以上質量標準。當年新糧未上市前可輪入上一年度生產的糧食,新糧上市后必須輪入當年生產的新糧。
第十八條??輪換入庫過程中的糧質量檢驗,由輪換企業(yè)負責,不得將儲存品質控制指標、主要食品安全指標(小麥和玉米均為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下同)超標的糧食作為市級儲備糧入庫。輪換入庫后的糧食質量指標、儲存品質指標、主要食品安全指標的檢驗工作由輪換企業(yè)委托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檢測,由檢測機構出具《糧油質量檢驗報告》,并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章??輪換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市級儲備糧輪換一般采取成本不變、實物對換方式進行。即輪入的糧食按輪出糧食的入庫成本記帳,輪出糧食作銷售處理,輪換企業(yè)自負盈虧。
第二十條??有條件的輪換企業(yè)可以從各項節(jié)余資金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儲備糧油輪換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市級儲備糧油輪換風險等支出。
第二十一條??市財政局對市級儲備糧輪換費用補貼按現行補貼標準實行包干,輪換架空期內市級儲備糧的利息、管理費用、輪換費用補貼正常撥付。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超過輪換架空期的,不得享受利息、管理費用和輪換費用補貼。對報經市政府批準以儲備輪換調控市場發(fā)生價差虧損(含費用)的賬務處理,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輪換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回籠資金在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賬戶內核算,專戶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管理,嚴禁體外循環(huán)。嚴禁套取價差,嚴禁騙取、擠占、截留、挪用市級儲備糧財政補貼和貸款。
第二十三條??糧食輪出必須堅持“收款出糧,錢貨兩清”,嚴禁賒銷。企業(yè)輪出銷售的糧食,銷貨款必須及時足額存入農發(fā)行開戶行賬戶,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應按照農發(fā)行相關信貸管理制度規(guī)定保證資金供應,支持企業(yè)輪換。
第二十四條??在儲備糧輪換期間,對于采取“先購后銷”方式發(fā)放輪換貸款支持的,須落實貸款利息來源。
第六章??內部管控與外部監(jiān)管
第二十五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財政局、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按照職責,依法對市級儲備糧輪換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市財政局、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侯馬市支行要加強市級儲備糧輪換的組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制度、規(guī)范流程、壓實責任。要加快推進儲備管理信息化建設,健全信息監(jiān)控網絡,做到輪換全程管控,確保計劃如期完成。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一)輪入的市級儲備糧質量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或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
(二)未輪報輪換、“轉圈”輪換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輪換、串換品種、變更庫點及倉號,以及超過輪換架空期的;
(四)未按規(guī)定使用、套取輪換資金和費用補貼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2016年9月12日印發(fā)的《侯馬市市(縣)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侯政辦發(fā)〔2016〕60號)同時廢止。
主辦:山西省侯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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